| 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总公司《关于成立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中铁建劳〔2007〕162号)和《关于加强总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铁建科〔2007〕170号),做到组织机构落实并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申兆军(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组长:王 琳(副总经理)熊卫东(副总经理)杜宝新(党委副书记)李锦云(总会计师)那学明(总经理助理)
成 员:李景光(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和平(办公室主任)孟浩雅(办公室副主任兼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朱向青(企业管理部部长)靳 霞(财务部部长)季利平(人力资源部部长)朱继前(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林华(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建军(经营资源管理部部长)王跃飞(物流管理部部长)
二、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兼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孟浩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承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 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资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总公司《关于成立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中铁建劳〔2007〕162号)和《关于加强总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铁建科〔2007〕170号),负责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编制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和集成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集团公司本级和所属各单位的重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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