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集团公司信息化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昆明中铁信息〔2006〕51号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决定信息化战略,信息化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覆盖范围广、牵涉人员多,没有坚强完备的组织保障,信息化投资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并可能导致项目的失败,为此经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信息化指导委员会:

        组 长:马云昆

        副组长:胡 斌、王学武

        成 员:苏太贤、江 河、任延军、王 敏、李海昆、 符亚伟、刘 恺、徐 波、吕检明、张 忠、赵庆文、龙天生、袁忠杰、范忠云、沐家林、戴 杰、邵 宏、莫 斌、马昌华

        信息化指导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管理信息化的投资,确保信息化项目预算取得良好的资源、建立稳固的系统架构和人才结构,以支持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信息化指导委员会负责筛选并排列所有信息化项目的优先顺序,审核项目的资金分配情况,并追踪项目的成效。作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协调、成果验收的决策机构和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调整和评审;

        2、对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网络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供应商评议和决策;

        3、审议信息化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

        4、对信息化项目过程中的阶段成果、最终成果进行评审;

        5、对信息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安排。

        在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范围确定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的成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主管或业务骨干,项目实施小组对信息化指导委员会负责,主要的工作是:

        1、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修订和执行;

        2、信息资源管理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

        3、与软件公司或咨询公司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4、负责原型数据的准备,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完善;

        5、负责组织原型测试和模拟运行,开展内部的培训;

        6、定期召开例会,通报项目实施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7、定期向信息化指导委员会提交各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报告。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技术中心   承办单位: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   联系电话:(010)5101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