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管理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做到组织机构落实并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经总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总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 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金普庆(总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夏国斌(总公司副总经理)
范 德(总公司副总经理)
霍金贵(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庄尚标(总公司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
成 员:李学甫(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冯中海(办公厅主任)
孙国富(经营计划部部长)
陈勇鹏(工程管理部部长)
王清明(科技设计部部长)
李友才(企业管理部部长)
余兴喜(财务部部长)
陈大洋(人事部部长)
衣守义(劳动保障部部长)
赵登善(党委办公室主任)
钱桂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胡国志(工会生产综合部部长)
二、总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技设计部部长王清明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科技设计部信息化建设处承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总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资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编制总公司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和集成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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