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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年度“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2006-09-11


各有关单位: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组建于1948年。1984年兵改工,现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是经国家批准具有特级工程总承包资质和对外经营权的大型企业。辖中铁十一至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中铁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建电化局、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等二十多个单位。多年来,总公司在国家科技政策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作为企业持续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动力量,具有完善的科技进步机制和科技创新体系,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乃至整个中国土木工程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原名“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技进步奖”,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设立,2005年9月25日正式被国家奖励办批准为社会力量办奖,并制定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奖励在全国土木工程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国家奖励办的有关要求,2006年的总公司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定于四季度进行,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学技术奖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

    2、申报项目必须通过鉴定和铁道建筑总公司评审,并试用一年以上,产生了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奖励或国家其他社会力量奖项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奖申报表》(格式附后)和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证书、附件2—经济、社会效益证明、附件3—应用情况证明、附件4—主要完成人员情况及排序表、附件5—研究试制报告或技术总结报告、附件6—科技成果简介、附件7—重大工程项目工艺细则。申报表和附件1、2、3、4、7合订成册,附件5为另一册,一式三份;成果简介一式20份。全部材料一律左側装订,统一用A4纸。

    4、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人数实行限额。特等奖不超过15名,一等奖不超过11名,二等奖不超过9名,三等奖不超过7名。

    5、申报费:特、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6、奖励项目推荐时间为2006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请寄送以下地点: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40号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技部

    邮编:100855

    联系人:康琳 、梁爱珍

    联系电话:010—51888887 、 010—51889847

    其它事项以及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热忱欢迎土木工程行业各界踊跃申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学技术奖。

 

     附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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